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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资讯 | 中银总所高级合伙人闫鹏和律师莅临我所指导交流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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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4日下午,中银总所高级合伙人闫鹏和律师到访我所参观交流,我所管委会主席刘振宇律师、执行主任彭丁带博士、管委会委员邵常明律师、王英魁律师,市场总监伍柏霖等一行代表律所进行热情接待。交流过程中,刘振宇主任、彭丁带博士从律所的设立、发展、未来规划等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介绍,并带领闫鹏和律师参观了律所。双方就总分所专业共建共享、业务协作共赢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最后希望加强总分所联动和交流达成共识...
中银资讯 | 广州住建行公司董事长李湘雄先生莅临我所参观指导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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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日下午,广州住建行公司董事长、AIM中融亚洲投资集团董事、深圳中能泰富公司执行总裁、中山大学房地产EMBA创会会长李湘雄先生到访我所参观交流,我所发起人、执行主任彭丁带博士,创始人翟江龙律师代表律所进行热情接待。交流过程中,李湘雄会长介绍了广州市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历程,并分享了其从业经历,为双方今后开展合作交流活动提供了宝贵建议。彭丁带博士从律所的初始设立、发展情况...
人才加盟 | 热烈欢迎于定勇律师及其团队加盟中银广州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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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于定勇律师及其团队正式加盟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于律师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院,律师执业二十余年,曾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阳江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司法调解专家库专家、某高校法学院副院长、某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外部特聘评委、广东省法学研究会经济法、金融法、社会法研究分会常务理...
中银资讯 | 深圳分所管委会委员高景贺律师莅临我所指导交流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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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8日下午,中银深圳分所管委会委员高景贺律师到访我所参观交流,我所主任刘振宇律师代表律所进行热情接待。交流过程中,高景贺律师以“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青年律师的业务开拓”为主题进行分享。高律师律师结合自身工作、成长与学习经历,从业务开拓的基本功到实现青年律师的高质量发展进行分享,旨在启发青年律师转变思维,挖掘潜力,为执业进步与发展赋能。分享活动后,双方就律所专业建设、业务拓展、专业领域展开...
中银业绩 | 我所成功入库广州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并开展诉讼业务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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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我所发起人、管委会委员王英魁律师及其团队、邵常明律师及其团队牵头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依托于诉讼与仲裁、刑事法律服务领域积累的丰富实践经验,成功入库广州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并开展诉讼业务。本次成功入库,是对中银律师专业能力的肯定,本所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银律师事务所仲裁等争议解决领域有着众多功底深厚、经验丰富的专门人才。中银律师绝大多数毕业于国内外一流法学院...
人才加盟 | 热烈欢迎马晨源律师加盟中银广州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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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马晨源律师正式加盟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成为本所专职律师。马晨源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执业领域包括投资、再融资、兼并与收购、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处置及日常公司业务。马律师担任金融街企业家俱乐部粤港澳大湾区秘书长,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服务经验,对上市公司产业投资、并购、定增、股权激励、投融资等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马晨源律师执业领域:投融资、兼并与收购、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处置及日常公司业务...
中银资讯 | 中银总所高级合伙人张华薇律师莅临我所参观交流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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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下午,中银总所高级合伙人张华薇律师到访我所参观交流,我所执行主任彭丁带律师,管委会委员邵常明律师,党支部书记彭晖律师代表律所进行热情接待。交流过程中,张华薇律师以“反垄断合规:经营者集中申报实务”为主题进行分享,围绕经营者集中判断、经营者集中和反垄断合规的关系、如何进行申报等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解说,分享了反垄断合规业务的宝贵经验,同时,为在场律师解疑答惑。最后,双方就我所专业建设...
人才加盟 | 热烈欢迎高级顾问俞冰加盟中银广州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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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俞冰作为高级顾加盟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俞冰顾问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在职务犯罪侦查和经济犯罪方面有极强的专业能力,现为四家上市公司职业经理人,并担任企业合规风控首席执行官。俞冰顾问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公安部门工作,先后在广州公安的基层派出所、刑警大队、经侦大队等部门工作历练,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累计行业经验超过10年。俞冰顾问在职务犯罪侦查和经济犯罪方面有极强的专业能力,具有大型...
中银业绩 | 不起诉决定!我所律师辩护取得显著效果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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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翟江龙律师承办的孙某某(以下简称嫌疑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以下简称本案),经过辩护律师有效辩护,检察机关对本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辩护律师在接受嫌疑人的委托后,立即开展辩护工作。根据嫌疑人陈述的事实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嫌疑人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给陌生男子使用,使其银行卡接收转移不明资金达71万,其中涉诈资金额达31万余元。经过辩护律师仔细分析案情、充分查阅...